浙工程办函〔2021〕9号
关于公布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第一期优秀成果
和示范校入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培训机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提升工程2.0第一期优秀成果征集和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工程办函〔2021〕2号)要求,经对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案例、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学校数字化建设案例等征集作品和示范校的评选,共有749件作品入选优秀成果,71所学校评为示范校,现将入选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浙工程办函〔2021〕9号 关于公布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第一期优秀成果和示范校入选结果的通知.pdf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