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程办函〔2021〕5号
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2.0区县管理者、省级培训者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提升工程2.0区县管理者、省级培训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升工程2.0区县管理者可报1—2人、省级培训者可报2—3人(原则上之前已参加过高研班的不再重复参加),教师培训机构指导专家和业务主管各1人。
二、研修形式及安排
(一)研修形式:采取混合式培训。
(二)研修安排:
1.同步在线培训(16学分)
2021年10月14—15日,登录方式:另行在钉钉群内通知。
主要内容: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技术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主题报告,专家主题报告,第一期工作总结及第二期工作部署等。
2.线下集中培训(24学分)
区县管理者:10月18—20日,18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报到地点:金华瑞莱克斯大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888号金华世贸中心),电话:0579-89007777。
省级培训者:分为两期,第一期:10月25—27日,25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杭州、宁波、绍兴、台州、舟山地区参加;第二期:10月28—30日,28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温州、湖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地区参加。报到地点:金华望江饭店(金华市婺城区中山路112号),电话:0579-82336688。
主要内容: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整校推进绩效评价指南解读,提升工程2.0实施过程中常见问题解析、分组研讨及大会交流,第一期实施学校及区县经验交流,优秀成果评选方案研讨等。
3.异步在线学习、应用(10学分)
10月28日—11月28日,在线学习账号及操作手册在线下集中培训期间下发。
主要内容:信息化领导力、网络安全等拓展课程学习;区县提升工程2.0推进方案、学校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方案研制实践。
三、其他事项
1.高研班统一安排学员研修期间的住宿,并提供工作餐。往返交通费回派出单位报销。
2.学分事宜:学习期满,各项环节均参加,经考核合格者,且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中有账号者,由浙江师范大学以一般指令性项目计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50学分),学员可在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查询并打印学分证明。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金华“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可参加线下培训。研修期间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章,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各区县教育局于10月9日前将区县管理者、省级培训者参训名单(附件1、2)报送至设区市教育局,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于10月11日前反馈至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5.各培训机构参训人员研修期间不收培训费,差旅及食宿自理。培训机构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于10月11日前反馈至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姜媛瑜,叶雪姣;邮箱:461591603@qq.com;电话:0579-82282827。
会务组联系人:罗晔,18072356121;刘冬冬,18072308082,请区县管理者、省级培训者分别用钉钉扫下列二维码加入会务群。
区县管理者会务群 省级培训者会务群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