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程办函〔2021〕4号
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2.0第二期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培训机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提升工程2.0第二期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服务方案及第一期实施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有序组织第二期实施学校进行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附件1),遴选时间为9月29日—10月15日,培训机构入围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与发布
1.项目申报。各培训机构根据各地机构遴选结果进行项目申报,每所学校对应一个项目,项目名称按统一格式命名为“2021年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学校名称)-区县”,项目面向全省。各培训机构请登录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
2.项目审核和发布。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实施指导办公室将组织项目审核工作,审核时间为2021年10月26—29日。审核通过后项目予以公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2.由学校管理员统一整校导入,具体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第二期工作计划安排(附件3)有序推进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遴选结果(附件1,excel电子稿及盖章版)反馈至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工程办反馈机构遴选结果后,各培训机构可与学校联系打磨整校推进方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一校一案,与申报选课工作同步进行。整校推进方案中校级管理团队由校长、分管业务副校长和负责相应业务的中层管理者等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5%,其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方案的规划和后续的推进工作。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联系人:姜媛瑜、叶雪姣,电话:0579—82282827,邮箱:461591603@qq.com。
附件:1.2021年度提升工程2.0机构遴选情况汇总表.docx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